江门海警局川岛工作站(台山第二工作站)房屋租赁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2019-05-23点击:1588

江门海警局川岛工作站(台山第二工作站)房屋租赁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江门海警局川岛工作站(台山第二工作站)房屋租赁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伍永红就下列相关服务进行协商采购。

 

一、采购项目编号:XH-20190520-1

 

二、采购项目名称: 江门海警局川岛工作站(台山第二工作站)房屋租赁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2万元(含税包干)

 

四、采购数量: 1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本项目为江门海警局川岛工作站(台山第二工作站)房屋租赁项目招标。

 

六、供应商(投标人)资格:

1、报价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报价人出具承诺书,承诺事项:(1)报价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须提供房产所有权证明(房产证或由当地政府部门或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文件),投标人若为权属人授权的代理商,需提供权属人的权属证书(房屋产权证书或由当地政府部门或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文件)、与权属人签署的《租赁合同》。

4、房屋土地权属明晰,无买卖、无产权纠纷(由民宅所有人出具承诺函(加按手印)或当地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江门海警局川岛工作站(台山第二工作站)房屋租赁项目根据各工作站所属区域及工作开展需要,所租赁房屋必须具备独立院落,距川岛工作站执勤船艇靠泊的上川海事码头三公里范围内,且租用面积需在规定范围内,短期内可基本满足拎包入住等条件。本次采购选择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1)种情形。

八、拟定的唯一供应商(自然人)名称、地址:

拟定的供应商(自然人):伍永红

拟定的供应商(自然人)地址:台山市川岛镇上川三洲圩光明一路

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9 523日上午9:00起至2019年529日下午5:00止。

备注: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和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方式:现场获取

 

(二)供应商进行报名时间(并获取招标文件) : 2019 523日上午9:00起至2019年529日下午5:00止。

 

 

九、协商截止时间:2018年5301000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苍山江门海警局

 

十一、协商时间:2018年5301000

 

十二、协商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苍山江门海警局

十三、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江门海警局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苍山江门海警局

联系人:冯助理

联系电话:18802580878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江门市蓬江区环市三路32号建华大厦九楼

联 系人 :罗小姐

联系电话:13428282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