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鹤山市第三中学、鹤山市宅梧镇宅梧小学、鹤山市宅梧镇宅梧幼儿园食堂大宗物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001
发布时间:2025-08-14点击:26293

关于“2025年鹤山市第三中学、鹤山市宅梧镇宅梧小学、鹤山市宅梧镇宅梧幼儿园食堂大宗物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修改通知00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2025年鹤山市第三中学、鹤山市宅梧镇宅梧小学、鹤山市宅梧镇宅梧幼儿园食堂大宗物料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SCTC-JMHS20250802)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53页中的“2、商务部分评分表和价格部分评分表(适用于A包)”:

评审因素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商务部分

(100分)

仓库情况

(15)

1、为确保配送效率及食材的新鲜,根据投标人仓库及冷库(自有或租赁或承诺中标后提供的均可)与服务地点(每间学校的地点)的交通距离进行评审:

1)交通距离≤20公里,得5分;

2)20公里<交通距离≤30公里的,得3分;

3)30公里<交通距离≤50公里的,得2分;

4)交通距离>50公里,得1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仓库和冷库的地点与服务地点(鹤山市宅梧镇宅新路1巷19号鹤山市第三中学)的交通距离截图或承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30天内在承诺范围以内提供相应场地,加盖投标人公章。】

现修改为:

评审因素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商务部分

(100分)

仓库情况

(15)

1、为确保配送效率及食材的新鲜,根据投标人仓库及冷库(自有或租赁或承诺中标后提供的均可)与服务地点(每间学校的地点)的交通距离进行评审:

1)交通距离≤50公里,得5分;

2)50公里<交通距离≤60公里的,得3分;

3)60公里<交通距离≤70公里的,得2分;

4)交通距离>70公里,得1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仓库和冷库的地点与服务地点(鹤山市宅梧镇宅新路1巷19号鹤山市第三中学)的交通距离截图或承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30天内在承诺范围以内提供相应场地,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原招标文件第60页中的“3、商务部分评分表和价格部分评分表(适用于B包)

评审因素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商务部分

(100分)

仓库情况

(15)

1、为确保配送效率及食材的新鲜,根据投标人仓库及冷库(自有或租赁或承诺中标后提供均可)与服务地点(学校地址)的交通距离进行评审:

1)交通距离20公里5

2)20公里<交通距离30公里的3

3)30公里<交通距离50公里的2

4)交通距离>50公里1

【注:投标人须提供仓库和冷库的地点与服务地点(鹤山市宅梧镇宅新路1巷19号鹤山市第三中学)的交通距离截图或承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30天内在承诺范围以内提供相应场地,加盖投标人公章。】

现修改为:

评审因素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商务部分

(100分)

仓库情况

(15)

1、为确保配送效率及食材的新鲜,根据投标人仓库及冷库(自有或租赁或承诺中标后提供均可)与服务地点(学校地址)的交通距离进行评审:

1)交通距离50公里5

2)50公里<交通距离60公里的3

3)60公里<交通距离70公里的2

4)交通距离>70公里1

【注:投标人须提供仓库和冷库的地点与服务地点(鹤山市宅梧镇宅新路1巷19号鹤山市第三中学)的交通距离截图或承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30天内在承诺范围以内提供相应场地,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原招标文件第67页中的“4、商务部分评分表和价格部分评分表(适用于C包)

评审因素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商务部分

(100分)

仓库情况(20分)

1、为确保配送效率,根据投标人仓库(自有或租赁或承诺中标后提供的均可)与服务地点(学校地址)的交通距离进行评审:

1)交通距离20公里10分;

2)20公里<交通距离30公里的7分;

3)30公里<交通距离50公里的4

4)交通距离>50公里1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仓库的地点与服务地点(鹤山市宅梧镇宅新路1巷19号鹤山市第三中学)的交通距离截图或承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30天内在承诺范围以内提供相应场地,加盖投标人公章。】

现修改为:

评审因素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商务部分

(100分)

仓库情况(20分)

1、为确保配送效率,根据投标人仓库(自有或租赁或承诺中标后提供的均可)与服务地点(学校地址)的交通距离进行评审:

1)交通距离50公里10分;

2)50公里<交通距离60公里的7分;

3)60公里<交通距离70公里的4

4)交通距离>70公里1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仓库的地点与服务地点(鹤山市宅梧镇宅新路1巷19号鹤山市第三中学)的交通距离截图或承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30天内在承诺范围以内提供相应场地,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如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修改内容也相应修改,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鹤山市第三中学、

 

鹤山市宅梧镇宅梧小学、

 

鹤山市宅梧镇宅梧幼儿园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