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武装部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0-08-26点击:1308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武装部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SCTC-202047   

 

 

 

 

人: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武装部(盖章)

 

代理机构: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202008



招标文件第一部分(专用部分)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武装部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投标邀请书

  (投标人名称):

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武装部的委托,现对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武装部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1项目编号: SCTC-202047   

1.2项目名称: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武装部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

1.3采 购 人: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武装部

1.4项目地点: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武装部

1.5项目类别: 货物采购

1.6项目数量: 详见采购文件

1.7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8项目内容及预算:830304.00元/年(其中:托管服务费:39.6/万年伙食费434304.00/年食材供应按实际供货量*折扣率进行结算支付,折扣率不得高于调研价的100%

1.9最高限价:830304.00/年其中:托管服务费:39.6/万年;伙食费434304.00/年,食材供应按实际供货量*折扣率进行结算支付,折扣率不得高于调研价的100%

1.10标段(包别)划分: 不划分

1.10核心产品: /

1.12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

1.13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不接受

1.14采购需求: 厨具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2.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食材配送或食品销售经营范围);

2.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时需提供上一年度或近期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近期纳税相关材料和近期缴纳社保相关材料);

2.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如场所照片或技术人员名单);

2.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投标人自行出具);

2.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3信誉要求

投标人(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

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若本采购项目未明确要求采购进口产品,则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本条货物适用)除非招标文件明确允许,否则凡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海关境外的进口产品,将被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产品。

三、投标确认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3.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即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本投标邀请书发布之日起至20208 26 15 时。

3.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3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3报名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均可持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至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进行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逾期无法报名。

2)潜在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报名结束前等可能存在的高峰期。

四、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场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陆仟元6000.00) 现金封入载有投标人名称的信封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所有投标人均需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到帐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注:退回时限: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定委托合同并扣除专家评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后退回,其他投标人的保证金于评标结束后原封退还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5.1开标时间: 202008 26 15 00

5.2开标地点: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邀请投标人按时出席。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受

六、投标截止时间

同开标时间。

七、联系方法

7.1采购人: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武装部

地址: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武装部

联系人:李科长       电话:18955780518   

7.2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宿州市绿洲家园银通广场3楼 

联系人:刘工         电话:15665578085

八、其他事项说明

8.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人名称: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武装部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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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武装部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最终(封面5份).docx